誠如<台灣人的文學>一開始所言:「文學研究者所要發生興趣的,應在於他是一個具有特徵和特質的個體,而這些特點使他和類似的群體截然不同。」(P121),只是對於此篇文章來說怎樣的特徵和特質才符合他所認知的「台灣人的文學」。此文從頭至尾有著政治正確的立場,而彭瑞金從《台灣文學運動四十年》所繼承葉石濤的漢人陽具觀點,在此篇依舊延續著,不同的是他將原本的漢人本位主義擴展至原住民,在此有必要注意的是彭瑞金對於原住民的運用,如同綠色陣營般的使用,而非真正站在原住民觀點來界定。

  台灣人的界定在本質上彭瑞金採用將原住民放進台灣人的脈絡裡,摒棄日治時期,來台的日本籍作家、國民政府時期反共文學、六○年代現代主義文學。「……都不是生根於台灣住民、台灣社會、台灣生活的文學,是逆文學常理出現的異質文學。」(P136),如此的排他性格馬上浮現出矛盾:「距離台灣文學的圓心更近的作品,最為重要,距離越遠,重要性也就愈低。」(P124),「上述五個情形中,真正可以成為台灣文學史的對象的應該是第一個情形。(第一個情形指得是作者為出身台灣,他的文學活動在台灣的情形)」(P125)。兩者對照為何有些作家被彭瑞金所認為非屬台灣文學的範疇?原因是這些作家不被放在彭瑞金所認定的台灣人定義中,縱使他們符合黃得時所說的第一種情形。

  因此此篇看似對於台灣文學定義範圍放寬至原住民,但涵蓋的只是彭瑞金所整理的界說,從其界定資料及解釋方式,在在可看出彭瑞金只是把台灣人本位主義(或該說漢人本位主義?)納入原住民。顯示的還是漢人沙文主義,將原住民放入台灣文學範疇中有其目的性-試圖將台灣文學範圍拉大,藉以抗衡中國文學的年代長遠,台灣文學中唯一能與中國文學抗衡的是原住民的口傳文學(?)。原住民對於彭瑞金的台灣文學,只是工具,用以強化區分與中國文學的不同。

  彭瑞金對於台灣文學的立場,自始至終未曾動搖,「九○年代,台灣文學的二度蛻變完成後,雖然猶如新生命班有其脆弱性,但也因新生後的清新眼光,看到了更深層的原住民文學,那就是原住民口傳文學的台灣文學原始地位……」(P134)。緊緊捉著台灣文學精神是原住民主體意識不放,強調一脈傳承的單線性。

  台灣人的文學中的「台灣人」,不該局限於本省籍和原住民,以地理空間來說,住民們的分別在於時間到達有先後之分,硬要排斥「以遺民,殖民,甚至移民觀點創作的流寓文學、宦遊文學、殖民文學、殖民文學、鄉愁文學、流亡文學,都不是生根於台灣住民,台灣社會,台灣生活的文學……」(P136)。這樣的切割會使得台灣文學失去其真正的完整主體性,不正視不包容在台灣土地上的異己,台灣這空間被切割成所需要的樣貌,歷史文學視野狹隘是無法立足台灣放眼世界。反觀現代文學中的「階級/性別/種族/年齡/情慾/殘障」等並列,彭瑞金還在處處琢磨在國族上的意義,這算是種閉門造車吧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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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路人甲
  • 請問一下

    請問一下
    你這篇文章是出自哪裡阿
    因為研究需要
    謝謝
  • 路人甲
  • 對不起
    我會錯意了
    我以為這篇是從期刊轉貼上去的
    不好意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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